新型合作医疗报销规定

关于新型合作医疗报销规定的问题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新型农村合作医疗,简称新农合,是指由政府组织、引导、支持,农民自愿参加,个人、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,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。
采取个人缴费、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。
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:
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、检查费、化验费、手术费、治疗费、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(即有效医药费用)。
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。
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。
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,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。
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,累加报销,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。
法律依据:
《社会保险法》第二条,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、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,保障公民在年老、疾病、工伤、失业、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。
新型合作医疗报销规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