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私闯民宅者侮辱名声的处理方式是什么

关于被私闯民宅者侮辱名声的处理方式是什么的问题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情节较轻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。
对侮辱他人的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
如果侮辱他人情节严重,且私闯民宅行为也构成犯罪的,则行为人同时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和侮辱罪,两罪并罚,具体怎么量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治安管理处罚》第四十条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:
(一)组织、胁迫、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、残忍表演的;
(二)以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;
(三)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。